最近很多客户都在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办法,以及{ai标题}怎么样,看来大家对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还是不太了解,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好好的说说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办法,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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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是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大病医疗互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健康,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本办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城乡医疗救助由政府统筹,民政部门主导,卫生和财政部门协助,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的家庭大病医疗费用提供补助。救助遵循原则包括: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和财政能力匹配、属地管理、公开公正等。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财政局在社保基金专户中设立专账,用于汇集、核拨和拨付资金,并确保基金统筹调剂使用、分账核算。
【答案】:B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救助程序包括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和区民政局审批,救助标准根据家庭全年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最高限额3000元。资金筹集主要通过财政拨款、捐赠等途径,并由民政部门专款专用。享受救助者需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服务,医疗机构需按目录提供服务,且救助过程接受政府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大病医疗互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健康,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本办法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城乡医疗救助由政府统筹,民政部门主导,卫生和财政部门协助,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的家庭大病医疗费用提供补助。救助遵循原则包括: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和财政能力匹配、属地管理、公开公正等。
-3万元住院费用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的,进入大病救助,其中3-13万元住院费用部分按85%比例予以报销,13万元以上住院费用部分按90%比例予以报销,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国家大病救助政策:大病救助享受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流浪乞计人员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对象。
长沙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是什么?怎么管理的?
1、三)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中央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个关于医疗救助的重要文件,旨在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这份文件,正式编号为长政发〔2011〕28号,于2011年12月10日发布,其主要内容是《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
3、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主要包含两大类内容,具体如下: 大病门诊救助: 对于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等严重疾病的未住院治疗者,每人每年享有1000元的救助额度。
4、首先,低保对象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提交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书面申请,附上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及原件,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会对材料进行审验,符合条件的填写《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由社区签字后上报街道(乡镇)。
5、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医疗救助服务 (一)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6、⑤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由街道民政科进行登记备案、社保所进行资金发放及统计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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