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医疗救助政策解读,这个在医疗救助政策解读中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它的秘密,即将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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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1、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按照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版)〉的通知》(皖卫农〔2010〕34号)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的费用定额×20%)执行。
2、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3、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4、解读保障方式是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对大病保险支付后其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5、第三: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年度计算。
6、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一并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不高于30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起付线;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广东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一是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指导各地完善门诊救助、“二次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等审核审批机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充分发挥政策合力。
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变化 1 :普通居民,报销比例提高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 6 - 28 万,报销比例从原来的 60% 提高到 75%。举个例子:假设广州的 A 先生因癌症住院,花了 30 万。经基本医保报销后,A 先生还需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12 万。
大病保险是只要在参保期间都可以享受,或者符合退休政策。救助有特定的指向群体——困难的需要帮助的家庭或者个人。在报销政策方面两者在各地区都略有不同,要以当地的报销标准为准。另外,医保可以和救助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并不强制要求大家购买,而是需要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择优选择。
第三: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年度计算。
解读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江西大病救助范围申请条件及保险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按照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5%左右的比例(2013年不低于筹资标准5%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列支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36号)规定,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或当年统筹基金中划出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资金。
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大病保险是只要在参保期间都可以享受,或者符合退休政策。救助有特定的指向群体——困难的需要帮助的家庭或者个人。在报销政策方面两者在各地区都略有不同,要以当地的报销标准为准。另外,医保可以和救助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并不强制要求大家购买,而是需要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择优选择。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对医疗救助政策解读有更深的了解。如果你觉得不错,不妨考虑入手,它绝对会给你带来惊喜!